
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服务流程
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服务流程
1、申请阶段:
1.1、装备承制单位到相关军代室领取《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申请表》
1.2、装备承制单位填写《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申请表》,准备相关证明材料。
2、受理阶段:承制单位向军代室提交申请,军代室受理申请。
2.1、军代室审查《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申请表》和证明材料。
2.2、修改、补充、完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内容
2.3、军代室签字、盖章,报送上级机关。
3、列入计划阶段:军代室向上级机关提交申请,列入审查计划。
3.1、军代室向上级机关提交申请,说明承制单位基本情况。
3.2、上级机关综合评议,向总装备部提出计划拟审查单位;
3.3、总装备部发布全军审查计划。
4、审查准备阶段:承制单位在审查组现场审查前,应做好充分准备。
4.1、审查前的咨询与培训;
4.2、军代室指导承制单位准备申请表、证明材料等;
4.3、现场审查前“消灭硬伤”。
5、现场审查阶段:准备充分,全面展示企业能力。
5.1、审查组(联合或单独、实施计划);
5.2、首次会;
5.3、文件审查与现场审查;
5.4、积极配合审查组的取证工作;
5.5、审查组的综合评议;
5.6、与领导层交流及末次会。
6、整改及验证阶段:认真整改,举一反三,全面提升企业能力。
6.1、基本(不)合格项,改进建议项,质量管理体系的不符合项;
6.2、军代室监督检查整改情况;
6.3、组长验证。
7、验证合格,上报并注册阶段:
7.1、上报注册材料;
7.2、专家组审查;
7.3、总装备部批准;
7.4、全军注册并发布,列入《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》;
7.5、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颁发《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》。
8、注册后资格保持阶段:
8.1、按规定要求保持资格;
8.2、变更前通知军方并征得同意;
8.3、军代室负责日常监督。
9、日常监督主要内容阶段
9.1、日常监督由军代室实施;
9.2、通常结合产品研制、生产、修理、技术服务过程和验收等活动,通过巡回检查、询问、参加有关会议和对记录进行分析等手段进行。
9.3、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一般不合格项时,及时通报承制单位予以纠正;发现重要、关键不合格项时,应要求承制单位采取纠正措施限期解决,同时上报有关装备主管机。